索引号: 11371100004368680F/2024-0002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日照市交通运输局 组配分类: 政策文件栏目
标题: 关于《日照市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实施办法(试行)》的解读
关于《日照市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实施办法(试行)》的解读

发布日期: 2024- 02- 29 10: 29   信息来源: 运输管理科
信息来源:日照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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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背景及必要性

交通运输部于2022年5月27日交运规〔2022〕2号印发,7月1日正式实施的《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办法》,对考核等级、考核内容、评分方式、评分标准及奖惩措施做了总体性规定,该办法明确省、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可依据本办法细化考核标准、考核方式及奖惩措施等内容。我市前期未出台相对完善的《考核办法》,一直使用山东省的考核办法。我市巡游出租行业改革后,行业的经营管理模式发生了较大变化,并且随着移动互联网的普及和城市客运出租行业的迅速发展,特别是网约车新业态的出现,我市和国内其他城市一样也出现了很多新情况、新问题,因此,在新形势下为规范客运出租汽车经营行为,维护客运出租汽车市场秩序,有必要结合实际情况以及行业管理需要,起草《考核办法》加强行业管理。

二、政策依据

1.《山东省道路运输条例》(2022年3月30日修订)

2.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的决定(交通运输部令 2021年第15号)

3.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的决定(交通运输部令 2021年第16号)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58号)

5.《日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日政办发〔2017〕24 号)

6.《关于加强巡游出租汽车管理规范经营关系等有关事宜的通知》(日交发〔2020〕41号)

7.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山东省道路运输经营者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鲁交发〔2022〕1号) ;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山东省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鲁交发〔2022〕2号)。

8.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办法》的通知(交运规〔2022〕2号)

三、《考核办法》起草过程及主要内容

我局从2022年启动《考核办法》的制定工作。期间,结合工作实际,针对行业监管难点、痛点,并借鉴相关城市成熟做法和先进经验,对《考核办法》进行了多轮修改。在充分征求局有关科室、局属有关单位、出租汽车企业及社会各界的基础上,经司法部门审核后形成本《考核办法》,《考核办法》共七章五十条,分为总则、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等级、出租汽车企业服务质量信誉考核、车辆服务质量信誉考核、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奖惩措施、附则等方面,其主要内容如下:

(一)考核层面、对象、原则以及考核周期

《考核办法》在企业和驾驶员考核的基础上,增加了车辆的考核,从三个层面制定了考核细则,建立考核信息收集机制,明确考核对象包括巡游出租汽车企业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者、巡游出租汽车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的车辆和驾驶员。遵循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每季度进行一次日常考核,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为一个考核周期。一个考核周期结束对日常考核的分数进行整理汇总。

(二)考核的职责分工

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指导全市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工作,负责全市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工作的监管和考核等级的核定,并具体负责东港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山海天旅游度假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

莒县、五莲县和岚山区可参照办法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的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工作。

(三)考核等级、指标

出租汽车企业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等级分为AAAAA级、AAAA级、AAA级、AA级、A级和B级,车辆和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等级分为AAA级、AA级、A级和B级。

对出租汽车企业实行基准分为1000分的计分制,同时设置100分作为加分分值。对巡游出租汽车企业从企业管理、安全运营、运营服务、社会责任指标、加分项目等5个方面,21个项目进行考核;对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者从企业管理、信息数据、安全运营、运营服务、社会责任、加分项目等6个方面,20个项目进行考核。

对车辆从经营管理、安全运营、运营服务、社会责任、加分项目等5个方面,16个项目进行考核,考核实行基准分为100分的计分制,同时设置10分作为加分分值。

对出租汽车驾驶员从遵守法规、安全生产、经营行为、运营服务等4个方面进行考核,考核实行基准分为20分的计分制,同时设置10分作为加分分值。

通过考核引导企业建立健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提高营运服务质量、保障驾驶员及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督促驾驶员规范运营、文明服务、安全驾驶,提供优质服务。

(四)建立以服务质量信誉考核为主要依据的奖惩措施

企业、车辆、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结果通过部门网站或其他方式按要求及时公布,方便社会各界查询。同时,将出租汽车企业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结果作为配置巡游车经营权指标或延续出租汽车企业经营许可的重要依据。鼓励出租汽车企业选择车辆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等级AA级(含)以上的车辆;励车辆选择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等级AA级(含)以上的出租汽车企业。

四、《考核办法》实施日期

本办法自2024年2月18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7年2月17日。

五、解读机构及咨询方式

政策解读单位:日照市交通运输局运管科

具体联系人:张永昕

咨询电话:0633-8775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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