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32项问题整改任务日照市交通运输局相关整改内容已完成。按照《山东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工作规定》有关要求,拟按程序实施销号,现将该项任务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任务
中央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大气污染防治问题依然突出。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的结构性、根源性压力仍处于高位,“十四五”大气污染防治形势依然严峻。
二、整改目标
完成省下达的“十四五”环境空气质量目标任务。
三、整改措施
优化货物运输方式。推进大宗货物运输“公转铁、公转水”,支持砂石、煤炭、钢铁、电力、焦化、水泥等大宗货物年运输量150万吨以上的大型工矿企业以及大型物流园区新(改、扩)建铁路专用线。推广公共领域新能源汽车使用,在保留必要燃油公交车作应急保障的基础上,新增和更新的公交车中新能源车辆占比100%;新增和更新的出租车中新能源及清洁能源车辆占比达到80%。
四、整改成效
(一)大宗货物运输“公转铁”、“公转水”成效显著。制定印发《日照市推进“公转铁”优化调整运输结构工作方案(2021-2023)》、《日照市交通运输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推进铁路专用线建设,岚山疏港铁路、坪岚铁路扩能改造、山东钢铁集团日照有限公司铁路专用线、岚山港区南作业区铁路工程、日照港石臼港区南作业区铁路二期工程共计5条港口集疏运铁路工程相继建成投产;积极推进多式联运一单制试点,日照港集装箱多式联运“一单制”试点工程于2022年列入山东省试点,日照海铁公国际多式联运“一单制”试点工程于2023年列入山东省试点。十四五期间,港口企业大宗货物公路集疏运总量下降14.9%;铁路集疏运总量增长10.1%;水路集疏运总量增长19.1%。
(二)公共领域新能源汽车推广不断深入。2022年以来,全市新增和更新公交车辆145辆,新能源占比100%;新增和更新出租巡游出租汽车794辆,新能源和清洁能源占比84.1%;新增和更新网络预约出租汽车3475辆,新能源和清洁能源占比95.7%。
五、公示时间
拟公示期为2026年1月16日至1月29日(十个工作日)。
六、受理部门
日照市交通运输局(日照市东港区山东路691号)。
七、受理电话
0633-7985132
以上整改验收销号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向日照市交通运输局实名书面反馈。邮寄的以寄出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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